2025-2026学年拟表彰优秀个人名单公示
根据《关于印发<2025-2026学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环院〔2026〕81号)的有关规定,经各部门民主(人选)推荐、资格复审、学校评优领导小组综合评选、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学校党委会审定等程序,拟对刘浩宇等55名优秀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拟表彰的名单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。若对下列表彰名单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。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纪检室(审计工作部)人力资源部
受理电话:0757-81773261 0757-81773128
联系人:梁丽、周志超
学校评优领导小组
(人力资源部代章)
2026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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